2007年1月3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法趣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律智慧
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
徐爱国

  1966年,美国人金赛在坦桑尼亚的联合国维和兵团服役。在此期间,他的妻子在一次野餐时意外死亡。金赛被指控谋杀了他的妻子,后被宣告无罪。这个案件给他带来了一些坏名声。新闻媒体都登载了相关情况。1971年12月,金赛在旧金山的一次鸡尾酒会上认识了姑娘麦珂。那时金赛已是斯坦福大学的一位研究生,而麦珂在一家医疗机构里工作。在随后的5个月里,金赛和麦珂有了男女之情。1972年4月5日金赛突然告诉麦珂说,他将终止与她的关系,不愿意再见到她,因为有一位叫爱伦的女士将从英国来与他共同生活。
  1972年秋天,金赛在中非找到了一份工作。他与爱伦一同前往非洲,随后结婚。在离开美国之前,他们分别收到来自麦珂的一封信,信中陈述金赛如何虐待麦珂。在非洲期间,他们收到了更多的信件,信件说金赛谋杀他的前妻,还蹲过6个月的监狱,还说他是一个强奸犯。
  1973年7月9日,爱伦和金赛向法院提交侵犯隐私权的请诉书。1977年6月28日,金赛被判定获得5000美金的判决。麦珂上诉。
  上诉人承认寄出了20多封这种信,但她认为这不足以构成侵犯其隐私权,因为她的信件并没有被充分公开。她也承认他试图“告诉全世界,他是个多么可恨的人”,因此告诉了她能够知道的所有金赛的熟人。其中有金赛夫妇,他们的父母,他们的邻居,他们父母的邻居。法院认为如此多的收信人已充分体现了“大面积的公开”,因此否定了上诉人不充分公开的抗辩。
  其次上诉人称,金赛是一个公众人物。金赛之所以是公众人物,是因为他曾经是维和兵团的成员,因为他曾因被怀疑谋杀前妻而受过审判。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是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的。但是,法庭认为这两者不能使被上诉人成为公众人物,而且上诉人还错误地指控了被上诉人谋杀前妻的事实。
  上诉法院的结论是维持判决。